bet365主页关于报送2017年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bet365主页]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6-0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宁德市财政局:
现将我局2017年度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绩效评价情况上报你局,请审核。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bet365主页是宁德市政府部门,承担研究提出我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制定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粮油质量监测站8人),财务独立核算。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条“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
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测所需的必要合理费用,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检查和监测对象收取”。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公布《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七条:“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我局近年来每年组织开展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每季度开展对粮食质量抽样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确保我市粮食质量安全。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情况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经费项目由我局粮油质量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公布《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执行,制定下发《bet365主页关于加强出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粮质〔2016〕225号),对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元旦和春节期间开展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的通知》(闽粮行〔2016〕259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布署,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2017年2月共抽取8个企业样品,抽取大米样品4份,小麦粉2份,食用植物油2份;经检测,大米合格率为100%,小麦粉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合格率为100%。2017年9月共抽取8个企业样品,抽取大米样品4份,小麦粉2份,食用植物油2份 。经检测,大米合格率为100%,小麦粉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合格率为100%。
2017年每季度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季度抽查工作,抽查涉及大米、小麦、食用油、稻谷、粳米等多品类,年度平均合格率高达99%。
通过“餐桌污染”检查和粮食质量季度抽查,按时间向省粮食局报送抽检情况报表,确保了我市粮食质量安全,2017全年我市未发生粮油质量安全事故。同时,通过开展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服务“三农”,是我市粮食宏观调控服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能有效地指导地区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本着“质量为本、监督为民”的原则,不断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完成了各项粮油食品安全目标任务,为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努力尽到粮食人为社会服务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经建归口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2017〕1号),下达我局2017年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工作经费13万元,2月份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我单位严格按照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和项目进度使用资金,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会计核算规范,会计核算资料完整。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2017年我局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情况,我局组织办公室、调控科、统计调查科、监督检查科、质量监测站等有关科室人员,通过对绩效目标各个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核实,我们认为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超额完成任务,其绩效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符合项目要求。大家认为通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有效维护了我市粮食流通秩序,维护了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维护了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市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自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一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和绩效目标值都是年底前完成,实际项目也是在年底前完成,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成本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15万元,绩效目标值13万元,2017年粮食质量监督检查费用全年实际完成13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产出数量目标完成情况
(1)“餐桌污染”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和绩效目标值都是2次,2017年分别于1月和7月开展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共计2次,抽检样品16份。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粮食质量季度抽查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和绩效目标值都是4次,2017年每季度末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季度抽查,共计4次,抽检样品40份。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和绩效目标值都是1次, 2017年12月开展质量调查工作,抽检周宁、柘荣、古田质量调查样品45份。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产出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1)市级储备粮库存质量完好率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值85%,绩效目标值90%。2017年市级储备粮3万吨,其中:大米储备1000吨,食用植物油储备300吨,通过有效质量监管,完好率达90%以上,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全市储备粮库存质量完好率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值85%,绩效目标值90%,2017年全市储备粮15.1万吨,其中:大米4500吨,食用植物油1000吨,通过有效质量监管,完好率达90%以上,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成本节约额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为0万元,绩效目标值为2万元,实际上2017年我局粮食质量监管检验项目费用开支13万元,成本节约2万元,完成成本节约额目标,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粮食质量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和绩效目标值都是质量合格安全,实际上经过企业自查,市局抽查,市级储备粮库存质量完好,库存真实,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目标完成情况。参考标准和绩效目标值都是维护合法权益,通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的开展,我市粮食库存真实、质量合格,没有发现不宜存粮,没有发生粮食案件;有效维护了我市粮食流通秩序,维护了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维护了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市粮食安全,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参考标准85%,绩效目标值90%,实际上2017年市局对各县各企业检查,不仅查问题,还提了不少建设性改进意见,服务对象满意度100%,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时效目标完成情况得分。2017年底前已完成粮食质量监管检验项目。得10分。
2.项目立项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按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和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公布《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经建归口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2017〕1号)下达我局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工作经费13万元。得10分。
3.资金落实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经建归口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2017〕1号)下达我局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工作经费13万元,在1月初就提前预下达工作经费指标,项目资金按照规定每月申请到位,逐月使用合计13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得3分;到位及时率100%,得3分;资金使用率100%,得4分。合计得10分。
4.业务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我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工作开展,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公布《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执行,对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管理制度健全性得5分,制度执行有效性得5分。合计得10分。
5.财务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我局能够按照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固定资产专人管理、项目资金安全等4个小项各得2.5分。合计得10分。
6.会计信息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我局会计核算及时、完整、规范,会计核算资料完整,按照规定公开的会计信息及时、完整公开。信息规范性和信息完整性各得5分。合计得10分。
7.产出数量目标完成情况得分。在2017年底前全部、及时完成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2次“餐桌污染”专项检查,得6分;完成粮食质量季度抽查共4次,得6分;完成1次收货粮食质量调查,得4分。合计得16分。
8.产出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得分。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工作及时、完整规范的完成全年工作,检查对象满意;市级储备粮库存质量完好率达到90%以上,得4分;全市储备粮库存质量完好率达到90%以上,得4分;全年项目支出费用13万元,比标准值少2万元,成本节约额达到要求,得4分。合计得12分。
9.社会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得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工作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经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的开展,我市粮食库存真实、质量合格,没有发现不宜存粮,没有被服务对象投诉,没有发生粮食案件;有效维护了我市粮食流通秩序,维护了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维护了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市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粮食质量完好安全,得4分;有效维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得4分;没有被服务对象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得2分。合计得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扣2分,主要是我市粮食储备粮数量还不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项目人员不足,粮食仓储设备落后,粮食质量检查覆盖面还不足,粮食安全形势还有待改善。
各项绩效总得分:98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质量监管经费13万元,由于粮油食品安全重要性,省粮食局和市政府安排的质量监管任务越来越多,难以满足质量监管工作需要,如:库存粮食定期抽检;收获粮食卫生监管等等,由于经费不足无法开展。二是市、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人员编制不足,县一级粮食质量检验经费短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粮食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未能达到信息共享。改进措施有:
1、财政进一步增加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投入,解决经费短缺问题。
2、增加粮食质量检验人员编制,建设一支专业化粮食质量检验队伍,进一步提升粮油质量监管能力。
3、进一步畅通粮食生产、流通各环节渠道,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指导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
1、做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继续开展专项检查。
2、开展季度质量抽检工作,按时报送有关质量报表。
3、服务“三农”,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工作。
4、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附件: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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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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