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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业务
来信人: 张先生 回复时间: 2016-03-04 来信内容:我是经营粮食的想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话,应该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尚未登记的新设立法人、其他经营组织和个人工商户,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应向与其设立时的登记机关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进行工商登记。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应向与其设立时所在的登记机关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按规定申领企业向指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须在十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